2017年9月11日,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對凱邦檢測認證(上海)有限公司出具虛假認證結論的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,決定給予凱邦檢測認證(上海)有限公司撤銷認證機構批準書的行政處罰。
2017年9月11日,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對凱邦檢測認證(上海)有限公司出具虛假認證結論的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,決定給予凱邦檢測認證(上海)有限公司撤銷認證機構批準書的行政處罰。